四、工作要求开展“作风建设年”暨“能力建设年”活动要求高、任务重、涉及面广,必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1、切实加强领导。全市“作风建设年”暨“能力建设年”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全市“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分别负责市直机关、市属国有企业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市人事局负责全市“能力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能力建设年”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项目促进年”活动结合起来,整合力量,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搞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年”暨“能力建设年”活动的落实,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什么问题突出就抓什么,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一抓到底,抓出实效。有关责任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分工任务的落实,又要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2、坚持统筹兼顾。当前,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要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整体推进、一并落实。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作风建设年”暨“能力建设年”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各地各单位要把增强党性修养、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能力素质、强化执行落实、优化发展环境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的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切实解决问题。与党的建设和其他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强化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坚持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与第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是“作风建设年”暨“能力建设年”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组织一次对照检查、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开展一次党政纪知识培训、召开一次公开处理大会的“五个一”活动。与“项目促进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暨“能力建设年”活动,破除部分干部不贪不占也不干的思想,清除干不了、干不好的能力障碍,树立敢为人先的闯劲,鼓足一抓到底的干劲,磨砺锲而不舍的韧劲,在项目建设中比作风,在促进发展上显能力,实现在金融危机中奋力追赶、弯道超越的目标。
3、把握基本原则。要以自我学习、自我提高为主。鼓励和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磨砺品格和意志,不断提高政治修养、理论修养、道德修养、作风修养、纪律修养和能力素质,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上的先进性、品德上的高尚性、能力上的全面性、作风上的严肃性;要以正面教育为主。注重发现、树立和宣传典型,弘扬新风正气。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民主生活会,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查找作风和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积极搞好整改。本着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纠正作风和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搞群众运动,不搞人人过关;要以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主。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活动的重点对象,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开展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到抓机关、带基层,抓班子、带队伍,抓领导、带干部群众,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整体上台阶的良好局面。4、强化监督检查。要组织专班,通过专题督查、明查暗访、民主评议、第三方评估、聘请作风监督员、开设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多种方式方法,加大督导、监督、检查的力度,推动活动顺利有效开展,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不按规定开展活动、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问责,对其领导班子进行集体培训,形成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的闭环效应。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动群众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作风建设质量的重要标准,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