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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蓝天行动计划(2010-2015)》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蓝天行动计划(2010-2015)》的通知
(宁政发[2010]1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蓝天行动计划(2010-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日

  南京市蓝天行动计划(2010-2015)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改善我市空气质量,让南京的天空更蓝,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的空气,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全面落实“三个发展”战略,细化实施“三个提升”计划;以筹办“绿色青奥”为契机,集中整治大气污染,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以工业废气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着力解决城市扬尘、灰霾等大气污染问题;以部门和区域联动为手段,明确部门与区县职责分工,落实任务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绩效考核,构建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以加大环保投入为保障,实施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业废气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和治理、高污染车辆淘汰更新等项目,大力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努力实现灰霾天气减少、蓝天天数增加、空气清新宜人、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积极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着手,重点针对灰霾污染,着力解决扬尘、灰霾、空气异味和酸雨等大气污染问题。同时,着眼未来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趋势,研究和解决有毒有害物质、臭氧、细颗粒物等大气污染问题,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二)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坚持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分阶段落实各项整治措施,排定大气污染整治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集中力量优先治理,力求突破。

  (三)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坚持源头控制与防治相结合,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城市布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清洁生产,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科学设定各阶段合理目标,实施一批重点治理工程,落实相应措施,切实解决影响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务求取得实效。

  (四)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积极发挥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强化考核,加强监督,努力形成统一监管、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有效解决工业废气污染、扬尘污染与机动车排气污染等问题,明显减少降尘、灰霾、异味和酸雨等污染程度;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0天以上;青奥会期间(2014年8月),确保影响全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指标日均浓度、小时浓度达到国家标准和国际基本要求。

  (二)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自2010年至2012年,为三年初见成效阶段。主要是在确保完成“十一五”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三个提升”目标中的大气污染整治措施,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初步显现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工业废气污染、扬尘污染与机动车排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稳定达到二级标准,人民群众感受到空气质量改善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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