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扩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覆盖面。在邮政储蓄银行县以下营业网点开办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使襄樊市能够办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达到300家。
(五)合理调整ATM布局。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布放离行式ATM,重点向大专院校、大型商场、星级宾馆增加容量。加大在县域布放ATM的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县域营业网点的ATM布放普及率达到50%。
(六)拓展银行卡应用领域。继续扩大银行卡在商业、旅游、餐饮等零售和服务行业的覆盖面。积极拓展银行卡在水、电、油、气以及通信等公用事业缴费领域和医院、航空、铁路等日常生活支付领域的应用。
(七)增加银行卡特约商户数量。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引导商业、旅游、餐饮等零售和服务行业受理银行卡。积极发展特约商户,新开设的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或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的商业、餐饮服务业商户必须能够受理银行卡。力争到2012年使襄樊市区银行卡特约商户占到商户总数的70%,县及县以下银行卡特约商户数量增长1倍。
(八)推进“刷卡消费无障碍街区”建设。进一步巩固襄樊市区长征路、解放路、鼓楼商圈、长虹路商圈“刷卡消费无障碍街区”建设成果,到2012年,使襄樊市区的重要商务区和商业街区、星级饭店、重点旅游景区全部可以受理银行卡。其他县、市应至少培育形成一个“刷卡消费无障碍街区”,以发挥示范效应倡导刷卡消费。
(九)积极推动电话POS的发展。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大电话POS推广工作力度,将县及县以下地区作为推广的重点区域,改进农村支付结算环境。积极创造条件,促成电话POS的联网通用。
(十)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推动金卡和金税工程间的信息交换,促进信息资源与技术服务共享,做好具有受理银行卡功能的金融税控收款机的试点和推广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银行卡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做好推广普及银行卡以及防范打击银行卡犯罪的宣传教育工作,使社会公众掌握银行卡基本常识和用卡安全知识,培育公众持卡、用卡和商户受卡意识,增强公众参与、支持银行卡以及预防犯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二)强化银行卡安全管理。辖区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监会派出机构、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防范和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和部门间的协同作用,共同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防范、治理银行卡诈骗、套现等违法犯罪或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银行卡违法犯罪的联合防控机制,促进我市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