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襄办文[2009]45号)
近年来,我市农村改革经历了规范农村税费制度、免征农业税、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进入农村综合改革阶段,取得阶段性成果。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基本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林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涉农收费治理和农民负担监管取得明显成效,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一些涉及农村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正在形成和完善。特别是2008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城乡发展,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有的县(市)区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工作做到了服务合同设计合理,日常管理注重实效,考核兑现严格规范;有的县(市)区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积极主动,措施有力,提前一年完成了化债任务;有的县(市)区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组织得力,进程加快;有的县(市)区积极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规范运行,确保了基层政权正常运转;有的县(市)区在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做好涉农收费专项治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上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鼓励先进,推进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保康县等五个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先进县(市)区进行通报表彰(名单附后)。希望受到表彰的县(市)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全市各地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先进县(市)区名单
一、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合同管理工作先进县(市)区
保康县
二、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先进县(市)区
南漳县
三、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工作先进县(市)区
枣阳市
四、“乡财县管”工作先进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