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按照《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着力培育我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推进我省“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屋顶计划”的开展,积极实施可再生能源“城市示范”和“农村县级示范”,带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应用,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非粮生物、秸秆能源化利用等项目资金支持。
三、扎实推进,积极稳妥开展工作
9.进一步完善提高工程类民生工程的实施,突出工程类民生工程预算执行和管理的难点,着力完善资金筹集和预算执行工作;促进工程类民生工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研究解决建管脱节问题,做好项目后续管理工作。
10.积极落实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实施;推进重点流域“十一五”规划实施和重度污染支流环境整治,进一步提高水污染防治能力,加快推进淮河、巢湖及长江和新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开展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完善“以奖代补”机制,通过绩效评价,科学合理分配专项资金。积极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11.开展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工作,统筹安排地方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整治资金,积极稳妥地开展综合整治、整村推进试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2.按照《关于鼓励“走出去”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意见》精神,加大矿产资源勘查投入,通过创新地质勘查工作体制,发挥国有地勘队伍地质找矿主力军作用,力争在重点矿种的勘探上有所突破,为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
13.按照《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安徽省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应急工程“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积极筹措资金,保障采煤塌陷区治理项目经费和工作经费需求,认真做好采煤塌陷区治理工作,保证采煤塌陷区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塌陷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