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大力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支持力度,强化投入品使用监管和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支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完善质量安全追溯和应急处理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深入推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农垦农场等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支持建设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13.继续支持新农村建设。继续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本着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统筹安排资金,创新资金分配方式,对资金整合较好、农民资金投入较多、示范成效显著的村,给予更多的资金补助,体现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原则,充分调动各示范村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14.大力支持防灾减灾。支持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建设,会同部门积极主动做好抗御突发自然灾害预测预报方案,按照“急事急办”的原则,及时下达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加大人工影响天气支持力度,逐步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投入机制,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高速公路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一步增强气象服务能力。支持农业生产救灾、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四、健全林业财政政策,支持生态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
15.着力支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围绕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积极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和现代林业发展。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大对国家及省级公益林的补偿力度,从今年起,对属于集体林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的补偿标准由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每亩10元,市、县也要加大对本地公益林的补偿力度,支持生态保护。加大对造林绿化的投入力度,支持拓展延伸绿色长廊工程建设,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落实完善退耕还林相关政策,加快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年度建设任务。积极争取列入国家森林抚育、造林苗木补贴试点范围。加大对油茶基地、生物质能源林、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力度。支持优质林木良种培育、推广。
16.支持推进林业重大改革。按照《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创新集体林业体制机制,巩固改革成果。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引导农民以林地、林木、资金、技术、信息等因素为纽带,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体制转变。支持贫困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林场生产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