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经营。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进一步增加专项资金投入,重点扶持带动农民就业能力强的大型骨干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在优势农产品集中区兴建生产基地,带动农民增收。对重点龙头企业项目以贴息扶持为主,对其它效益较好、成长性较好的龙头企业以奖代补方式扶持为辅,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继续支持办好安徽(合肥)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和安徽名优农产品、绿色食品(上海)交易会。支持实施茶产业振兴工程、水产跨跃工程建设等。
7.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力度,支持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合作社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组织、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政策,改进资金扶持范围和扶持方式,逐步将资金由无偿补助向以奖代补转变,体现扶优扶强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专业合作组织经营管理水平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8.大力支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科技示范培训、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实行就业培训与创业培训相结合,引导培训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务工培训与务农培训相结合,增强农民就业和创业能力,充分调动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积极完善支持农民培训政策,探索建立政府补助、面向市场、多元化办学的培训机制。
三、大力支持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9.进一步做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加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投入力度,突出支持粮食等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对上年实施现代农业项目县和单位开展绩效考评,充分运用考评结果,实现以结果为导向分配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突出重点抓关键”的要求,逐步扩大资金规模,做大做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发挥财政资金规模效应、聚集效应。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程。积极引导和支持项目县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为平台,完善资金整合工作机制,鼓励示范区集中资金投入,集中连片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申报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10.突出抓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重点县建设。增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进一步加大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投入力度。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绩效考评,将考评结果与资金规模分配挂钩,对考核结果较差的重点县取消资格,实行奖优罚劣。加强对项目县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推动典型示范片建设。以小农水奖励补助资金为引导,通过资金整合、集中投入、整体推进战略,迅速提升小农水项目管理水平和管护水平。推进小农水工程维护机制建设,推广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模式。发展节水灌溉农业,加强基层抗旱排涝和农村水利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11.加强农业科技支撑作用。继续安排测土配方施肥资金,促进农民科学用肥。加大农业技术推广、林业科技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支持农业、林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支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普及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支持发展多元化、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