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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谭日文  汾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贾 锋  文水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

  郭效武  交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年有  方山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刘惠民  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白永厚  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少利  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 王有兆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张 劲  离石区质监局局长

  张 玉  柳林县质监局局长

  马志杰  交口县质监局局长

  李淇珍  石楼县质监局局长

  弓通瑾  中阳县质监局局长

  李文德  孝义市质监局局长

  冀爱动  汾阳市质监局局长

  李燕刚  文水县质监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刘 旭  交城县质监局局长

  侯胜利  方山县质监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柴福晓  岚县质监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李青平  兴县质监局局长

  赵云宝  临县质监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办公室主任:王有兆(兼)。负责全市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市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

  三、专项整治的范围

  全市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指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气体充装单位)。

  四、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逐级对2009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进行分类整治。2010年各县(市、区)、各企业要在以下方面进行重点整治和检查:

  1、安全生产“十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推行法定代表人承诺制、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职工培训、安全管理职责到位、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等情况。

  3、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政府班子成员、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领导“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安全监管“三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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