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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吕梁市201O年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和区域:在全市粮食生产较大的县市,综合玉米、小麦种植面积、当地财力条件、政府推动意愿、农户风险需求等情况进行试点。具体确定为:在玉米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的汾阳、文水、孝义、交城、兴县、临县、交口7个县市和小麦种植面积1 0万亩以上的文水县进行试点。补贴险种定为玉米、小麦种植保险。

  (二)保险责任范围:在保险期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直接造成保险作物的损失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三)保险金额及费率:根据“低收费、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

  参照玉米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确定玉米每亩保险金额260元,费率7%,保费18.2元;小麦每亩保险金额300元,费率5%,保费15元。

  (四)保费补贴比例及金额: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分别按应缴保费的40%、25%、10%、10%比例进行补贴,其余15%的保费由农户自己缴纳。具体金额见下表:

  1、玉米:单位面积(亩)保费分担数:

  2、小麦:单位面积(亩)保费分担数:

  3、保费总额及各级分担数:以县(市、区)的种植面积乘以每亩保费及各级分担保费比例安排。

  三、保险经销机构

  经营机构:我市种植业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各支公司办理。

  经办机构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扎实深入地推进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保险专业机构的网络、人才、管理、服务等专业优势,为农户提供全方位服务。要不断加强业务宣传和人才培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要按照预防为主、防赔结合的方针,帮助农户防灾防损。要合理公正、公开透明、按照保险条款规定迅速及时地做好理赔工作。同时,要注重经营风险的防范和化解,积极利用再保险等市场化机制,努力分散经营风险。要按补贴险种当年保费收入的25%计提巨灾风险准备金,逐年滚存(资金积累达到年度平均保费收入100%左右时为止),以应对赔款超过当年保费的灾害,逐步建立应对巨灾风险的长效机制。

  四、赔偿标准及限额

  (一)赔偿标准:根据投保作物不同生长期按保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当时的最高赔偿标准。按照发生损失时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及受损面积计算赔偿。赔偿金额一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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