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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核准江西师范大学等十三所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双学位收费标准的函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核准江西师范大学等十三所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双学位收费标准的函
(赣发改收费字[2010]1582号)


省教育厅:

  你厅报来《关于请核准江西师范大学等13所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双学位收费标准的函》(赣教财字[2010]58号、赣教财字[2010]72号)收悉。经研究,并参照我省原巳批复的本科双学位收费标准,现将江西师范大学等13所高校(详见附件)全日制本科双学位收费标核定如下:

  一、修读文科(文、史、哲)每生每学年学费3500元;

  二、修读文科(经、管、法、外)每生每学年学费3800元;

  三、修读理工科(Ⅰ)每生每学年学费4000元;

  四、修读理工(Ⅱ)每生每学年学费4200元。

  上述13所本科高校收取的全日制双学位学费,主要用于学生注册,教学管理及不可预见开支。鉴于学生在高年级阶段应完成第二学位学分及学位申请,为此,应按两年制收取本文规定的学费,不得上浮。接文后到省发改委办理《收费许可证》于2010年秋季开学方可执行。收费前做好价格公示,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学校收费票据,学费收入缴入省财政专户,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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