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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依法治理,强化落实。对已确定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加强跟踪管理,确保无继续抢建和新的违法行为发生。

  (四)严明纪律,重点查办。由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工作的执法监察,对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重点查处。对政府工作人员查处违法行为不力,人为“扯皮”或包庇、怂恿不法行为的,坚决查办。

  (五)健全制度,长效监管。要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区、乡(办)、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属地管理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要加紧研究出台土地、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引导市民、村民依法建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附件:
中心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名单

  组 长:陈 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姚天民(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张志全(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成 员:李柏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国启(市纪委常委)

  邱成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登喜(市法院副院长)

  胡瑞华(市规划局局长)

  杨安生(市国土局调研员、党组副书记)

  徐 震(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王之梦(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李东林(市检察院反渎局政委)

  路 苹(市法院行政厅厅长)

  程俊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松涛(市规划局副局长)

  马力克(市规划局纪检组长)

  李洪义(市国土局副局长)

  胡大伟(市国土局副局长)

  殷玉柱(市住房建设局副局长)

  喻龙海(市城管局副调研员)

  苑庆礼(市信访局副局长)

  张剑锋(川汇区纪委书记)

  赵万俊(川汇区副区长)

  李锡勇(市开发区副主任)

  赵兴昌(市开发区纪检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胡瑞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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