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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查纠整改阶段(9月21日-10月10日)

  此阶段主要是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当事人提供一个争取从轻处置的机会。各类历史遗留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当事人,凡主动向“两违”整治工作办公室如实申报并自行纠正的,可从轻处理。

  (四)集中处理阶段(10月11日-31日)

  这一阶段是整个专项行动的关键阶段,区乡办、国土、规划等部门要依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对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分类处理。对认定符合条件的土地和房屋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对主动申报期内拒不申报、拒不纠正、顶风作案或扰乱执法、暴力抗法的,一经查实依法从速从重处理,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对违纪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心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名单附后)。

  六、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市、区、乡(办)、村(居委会)及有关部门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严重性、危害性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要高度重视。认清此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定信心,打好、打赢这场攻坚战。

  (二)精心组织,协调行动。为了确保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任务的完成,各有关部门、各单位都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市规划局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并负责违反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违法建设的界定、核实和查处。市国土局具体负责违法占地的界定、核实和查处。市住房建设局具体负责违反建房施工许可违法建设的界定、核实和查处。市城管局具体负责对影响城市市容市貌违法搭建行为的界定、核实和查处。市公安局具体负责违法建设强制拆除行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对阻扰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市、区两级信访局具体负责牵头做好治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工作过程中上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市、区两级法院具体负责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案件的强制执行。市、区两级检察院具体负责对参与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国家公职人员依法查处。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执法监察。区、乡(办)、村(居委会)具体负责各村入户登记、收集有关证件。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形成多部门、多渠道联合执法、齐抓共治的合力。领导组办公室要做好督办工作,坚持上一线巡查,到一线督办。要加强信息联络,及时将专项治理汇总情况上报市政府。宣传新闻部门要加强跟踪报道,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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