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许昌市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许昌市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10]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许昌市代表团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九月八日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许昌市代表团工作方案
(市商务局)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简称高交会)将于2010年11月16日至21日在深圳市举行。为切实做好参会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科技引领转型、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充分利用高交会这一平台,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展示我市高新技术成果,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让和转化,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树立许昌高新技术产业的形象。

  二、组织形式

  (一)为加强对高交会组织筹备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许昌市参加第十二届高交会代表团(以下简称代表团),由分管副市长任团长,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为成员单位。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组成分团参加。

  三、主要活动

  (一)高交会开幕暨开馆式。11月16日在深圳高新技术国际会展中心广场举行。代表团全体人员参加。

  (二)11月17日至18日,召开河南省经贸洽谈会(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三)许昌市情介绍暨项目签约仪式。代表团全体人员及邀请中外客商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四)11月17日至20日,高交会项目配对活动、高新技术论坛、展览与交易。市领导、企业代表参加。

  (五)11月21日下午,高交会闭幕式。

  (六)其他专项活动届时将按照省代表团要求通知相关人员参会。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