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4.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完善管理体制。主要工作目标:(1)调整优化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明确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主要功能和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研究探索将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市卫生局负责)(2)出台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意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3)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交流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市卫生局负责)(4)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市卫生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5)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安排,结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实际,研究拟订公立医院编制标准,科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市编办、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6)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局分别负责)(7)启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开展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15.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主要工作目标:探索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使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分别负责)
16.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主要工作目标:(1)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预约诊疗,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市卫生局负责)(2)推广全国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3)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分别负责)(4)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行为,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逐步推广100种常见疾病临床路径,继续推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市卫生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2010年度医改工作目标要在2011年3月底前落实到位。为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与各县(市、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各县(市、区)也要与基层实施单位建立目标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