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发挥村卫生室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网底功能。主要工作目标:(1)发挥政府、集体、个人等多方作用,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政府重点加强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技术支持,积极稳妥地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市卫生局负责)(2)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1.完善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工作目标:(1)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配套资金,补助标准为15元/人(其中中央补助9元/人,省补助3元/人,市补助1元/人,县、市、区补助2元/人);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4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并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水平。(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2)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益,确保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在2010年底基本兑现到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
12.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目标:(1)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2010年再补种123737人。(市卫生局负责)(2)在2009年基础上,完成乳腺癌检查2000人,中央、省补助合计12万元;对55000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中央补助为1650万元;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3)为1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中央补助80万元。(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4)完成2009年73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做好2010年度532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中央补助为212.8万元,市以下(含市)配套资金按照已签订的《河南省2010年农村改厕项目任务申请承诺书》落实。(市卫生局负责)(5)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市卫生局负责)(6)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市卫生局负责)
1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主要工作目标:启动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改扩建1所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中央预算内投资2600万元,省财政专项投资345万元,地方投资805万元;确保地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竣工投入使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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