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律师年度考核申报表
( 年)
申 请 人
所在单位
律师工作证号
申报日期
浙江省司法厅印制
说 明
一、持证律师必须每年申请年度考核,如实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按时申报年度考核。
二、考核时间为1月1日至3月31日,未经考核的《律师工作证》无效。
三、法律援助律师所在单位应当认真做好持证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如实详细审核其办理业务及遵守法律法规、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情况。
四、本表一式二份,由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各存一份,作为律师的执业档案存档。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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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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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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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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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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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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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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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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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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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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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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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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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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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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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证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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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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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继续教育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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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律师工作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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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专业
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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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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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律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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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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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奖 惩
情 况
| 受到何种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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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
律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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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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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党纪、政纪或行政
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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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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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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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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