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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王圣刚(市安监局)
  张同云(市农委)
  王国宁(市监察局)
  宋登远(市城乡建设局)
  张 静(市发展改革委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具体负责我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监督等工作,肖开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明确道路交通安全职责
  1.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于2010年12月底前制定完成各地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分析报告制度。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的日常议事工作日程,按季度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认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并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按季度对本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和措施报当地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
  3.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考核纳入政府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坚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由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1名(或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乡(镇、街道)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台账,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农村道路特别是赶集、婚丧嫁娶等日子的路面管控,加强对机动车保有量大、县乡道路里程长、事故多发的重点县乡道路的管控,协助查处超载、无牌无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各行政村要聘请专(兼)职交通安全信息员,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农村公路交通秩序维护和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基础信息采集、反馈制度,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台账,提高农村机动车入户率、检验率和报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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