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中心城区整治占道经营工作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0〕192号)
红花岗区、汇川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遵义市中心城区整治占道经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遵义市中心城区整治占道经营工作方案
城市违法占道经营侵占公共活动空间,损害社会公平公正,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为依法查处占道经营行为,解决占道经营造成的脏乱差现象,根据“一建双创”暨“整脏治乱”和“满意在贵州”攻坚大会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服务社会,强化措施,标本兼治,疏堵结合,逐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取缔占道经营,杜绝占压主车道的经营行为,保障道路畅通,进一步提升我市管理水平及文明程度,为迎接全国卫生城市复检工作营造良好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一建双创”暨“整脏治乱”和“满意在贵州”攻坚大会安排部署,集中力量,全面清理、整顿各类违章占道、违规设亭、违法设置行为,坚决取缔各类违章占道行为和出摊出场经营活动。通过扎实开展占道经营整治相关工作,达到禁放有度、规范有序,马路市场得到清理,城市环境整洁清新、城市秩序井然有序的目的,努力提升城市品位,实现“一建双创”工作目标。
二、整治措施和区域划分
(一)划分道路类别,实行有序禁放
1.一类道路
管理目标:实行严管,即道路两侧不得设置任何占道经营摊点,禁止骑门摊、店外店和其它任何形式的占道行为。实行严管的街道和重点部位主要有:
红花岗区:中山路、新华路、中华南路、中华北路、北京路、子尹路、碧云路、民主路、解放路、石龙路、凤凰南路;重点部位:火车站、客运总站、忠庄客运站、丁字口、步行街和各大广场、人行天桥等;
汇川区:洗马路、温州路、沈阳南路、湛江路、天津路、大连路、人民路、南京路、厦门路、广州路、珠海路、宁波路、澳门路、香港路、汇川大道及茅草铺客运站、高桥客运站、西安路口及各大广场、人行天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