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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后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后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10〕93号)


各区县卫生局、教委:
  9月份,各学校、托幼机构将陆续开学。开学后,在低年级学生和托幼儿童中发生手足口病感染甚至暴发的可能将有所增加。此外,大专院校中部分返校学生来自疫区,也存在增加流感、感染性腹泻等传染病传播的可能。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各学校、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管理
  各学校、托幼机构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人作为传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要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晨午检制度,每日进行缺勤登记。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通知就诊。发现集中发病现象,如集中发热、腹泻、皮疹、黄疸、结膜红肿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地段医院保健科,以便采取进一步措施。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防控能力
  各区县卫生局要组织辖区疾控机构开展甲型H1N1流感、季节性流感、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疫情处置的能力。同时组织对辖区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人员的强化培训。培训工作要注重效果,确保质量,切实提高现场工作能力。
  三、加强对重点单位和薄弱地区的督导检查
  各区县要制定符合本区县特点的传染病督导方案。开学后,对学校、托幼机构晨午检、学具玩具清洗消毒、洗手设施配置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督导辖区内民工子弟学校,并现场提供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与健康咨询服务。
  四、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各学校、托幼机构要通过学校网站、校园广播、宣传窗栏、健康教育课堂、专题健康知识讲座等多种途径,针对季节性流感、甲型H1N1流感、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防病意识和能力,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加强管理,减少人员集中
  开学后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加强管理,尽量减少人员集中活动。如必须组织,尽可能不在室内而选择操场等空气流通场所进行。开学典礼尽量安排在室外操场进行,或以视频、分年级、分班的形式进行,并加入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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