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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北京市公安医院血库验收合格的批复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北京市公安医院血库验收合格的批复
(京卫医字〔2010〕194号)
北京市公安医院:
你院《关于设置血库申请评价验收工作的请示》(医办字[2010]3号)收悉。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你院血库管理性文件、血库人员的资质、血库分区及布局、仪器设备等项目进行了实地验收,基本符合《北京市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你院可以开展临床供血工作。请在接此批复后立即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增加血库业务项目的手续并加强对临床用血的管理,科学合理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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