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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持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一)持续高热不退。
  (二)精神差、呕吐、易惊、肢体抖动、无力。
  (三)呼吸、心率增快。
  (四)出冷汗、末梢循环不良。
  (五)高血压。
  (六)外周血白细胞计数明显增高。
  (七)高血糖。
  七、处置流程
  门诊医师在接诊中要仔细询问病史,着重询问周边有无类似病例以及接触史、治疗经过;体检时注意皮疹、生命体征、神经系统及肺部体征。
  (一)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中丙类传染病要求进行报告。
  (二)普通病例可门诊治疗,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在病情变化时随诊。
  3岁以下患儿,持续发热、精神差、呕吐,病程在5天以内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尤其是心、肺、脑等重要脏器功能,根据病情给予针对性的治疗。
  (三)重症病例应住院治疗。危重病例及时收入重症医学科(ICU)救治。
  八、治疗
  (一)普通病例。
  1.一般治疗:注意隔离,避免交叉感染。适当休息,清淡饮食,做好口腔和皮肤护理。
  2.对症治疗:发热等症状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
  (二)重症病例。
  1.神经系统受累治疗。
  (1)控制颅内高压:限制入量,积极给予甘露醇降颅压治疗,每次0.5-1.0g/kg,每4-8小时一次,20-30分钟快速静脉注射。根据病情调整给药间隔时间及剂量。必要时加用呋噻米。
  (2)酌情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参考剂量:甲基泼尼松龙1mg-2mg/kg?d;氢化可的松3mg-5mg/kg?d;地塞米松0.2mg-0.5mg/kg?d,病情稳定后,尽早减量或停用。个别病例进展快、病情凶险可考虑加大剂量,如在2-3天内给予甲基泼尼松龙10mg-20mg/kg?d(单次最大剂量不超过1g)或地塞米松0.5mg-1.0mg/kg?d。
  (3)酌情应用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总量2g/kg,分2-5天给予。
  (4)其他对症治疗:降温、镇静、止惊。
  (5)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密切监护。
  2.呼吸、循环衰竭治疗。
  (1)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
  (2)确保两条静脉通道通畅,监测呼吸、心率、血压和血氧饱和度。
  (3)呼吸功能障碍时,及时气管插管使用正压机械通气,建议呼吸机初调参数:吸入氧浓度80%-100%,PIP 20 -30cmH2O,PEEP 4-8cmH2O,f 20-40次/分,潮气量6-8ml/kg左右。根据血气、X线胸片结果随时调整呼吸机参数。适当给予镇静、镇痛。如有肺水肿、肺出血表现,应增加PEEP,不宜进行频繁吸痰等降低呼吸道压力的护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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