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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律协党委关于召开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会的通知

杭州市律协党委关于召开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会的通知


各市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市律协各联络处党建负责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把律师行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经研究决定,召开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11月27日下午1:30正式开始,时间半天;

  地点:在杭州海外海·西溪宾馆一楼海政厅。

  二、会议内容

  1.方绍清书记辅导报告;

  2.魏民副局长讲话;

  3.颁发“党员律师示范岗”铜牌;

  4.党支部委员、党建负责人民主推选市律协三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

  三、参加人员

  本市全体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律师党员和其他党员、各律协联络处党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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