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举行杭州市庆祝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大会的通知
各区、县(市)司法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司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市律协各联络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纪念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喜迎国庆六十周年,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律师协会决定于2009年9月中旬举行“杭州市纪念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庆祝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9月18日(星期五)14:15至17:00。
二、会议地点
杭州红星剧院(建国南路280号,总机:87703888)。
三、参会人员
(一)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含巡视员、副巡视员),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
(二)各区、县(市)司法局局长、分管局长,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司法局局长;
(三)各监狱、劳教所、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国立、钱塘、西湖、东方公证处负责人各1名;
(四)市律协六届理事会理事、非理事党委委员(由市律协负责通知落实);
(五)市直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及律师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
(六)各区、县(市)司法局机关、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代表(由各区、县〈市〉司法局负责通知落实,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
(七)市功勋律师、市律师行业建设杰出贡献奖、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市十大公益律师、市首届优秀女律师获奖代表(由市律协负责通知落实,名单详见附件二)。
四、会议内容
(一)领导致词。(市律协会长、市司法局局长、省司法厅领导、市领导致词)。
(二)颁奖仪式。(市功勋律师、 市律师行业建设杰出贡献、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市十大公益律师、市首届优秀女律师颁奖)。
(三)文艺演出。(文艺演出将与颁奖仪式穿插进行)。
五、有关要求
(一)庆祝大会是杭州律师界三十年来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盛会,是一次宣传杭州律师、检阅律师队伍、展示杭州律师三十年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的重要活动。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参会人员,确保庆祝大会的圆满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