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力宣传律师行业和律师队伍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市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总结一批律师行业和律师队伍中涌现出来的践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信念的先进典型,通过各类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第三阶段:主题实践阶段(11月-2010年1月)
工作要求:坚持边学习、边实践,把主题实践各项活动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把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努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点工作,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重要职责,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工作实践,依法履行职责使命。重点围绕实现中央和省市作出的“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目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工作任务:(1)深化开展千家企业“法律体检”专项行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引导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主动出击,认真疏理、总结和分析为企业“法律体检”的总体情况,形成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解决企业当前面临的困难积极出谋划策。
(2)做好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各区、县(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要通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一村一法律顾问”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推进律师工作向农村延伸,努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进步。
(3)全面实施法律服务“便民工程”。通过组建“法律服务团”、参与企业重整重组、开展“法律服务周”、“结对跟踪重点工程”、“为民营经济服务计划”等有效载体,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律师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活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氛围,进一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4)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督导检查。市局将适时对此次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各单位的教育组织工作是否有力,学习教育效果是否良好,清理思想是否深刻,解决问题是否彻底,主题实践是否扎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要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第三阶段结束后,市律师协会要指导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工作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2月-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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