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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二)扎实开展工作实践,依法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自觉践行“五者”的要求,把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努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点工作,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重要职责,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工作实践,依法履行职责使命。当前,要重点围绕实现中央作出的“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目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加强工作建设,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对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基本定位,按照“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认真查找律师队伍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突出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自觉抵御西方敌对势力对律师队伍进行思想渗透的图谋;加强诚信建设,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责执业,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加强规范化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关系,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培育和形成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律师执业精神;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律师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三、方法步骤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5月开始,到2010年5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7月)
  工作要求: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动员部署,使律师管理人员和广大律师进一步明确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工作任务: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要按照省厅、市局的部署与要求,对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具体动员和部署。各区县(市)司法局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各阶段工作任务和要求,抓好深入发动和具体部署工作。市律师协会应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指导性意见,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报市局及省律师协会。
  第二阶段:学习教育阶段(8月-10月)
  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深律师管理人员和广大律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深刻内涵、基本要求和职责使命的理解,使广大律师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上来,并就“如何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进行讨论,查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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