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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收缴2009年度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费的通知

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收缴2009年度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费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2009年度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工作即将开始。经研究,市律协决定继续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续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方式及主要内容

  1.市律协全体会员由协会统一投保;

  2.保险条款:平安保险公司杭州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见杭州律师网);

  3.保险金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600万元

  每人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200万元

  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2000万元

  4.保险期限:2009年7月01日12时至2010年7月01日12时;

  追溯期:为保单生效起前五年,即2004年7月01日12时至2009年7月01日12时。

  二、保险费用的分担及缴纳方式

  1.全年保险费共33万元,按目前在册执业律师人数的比例承担,不足部分由上年保险费余额交纳。

  2.城区律师事务所,按每位执业律师200元交纳;

  3.各县(市)包括萧山、余杭区的律师事务所,按每位执业律师150元交纳。

  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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