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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整顿经营性农村信息服务站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8日至9月15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提高对清理整顿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的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农村信息服务站的工作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整顿方案,对辖区内的经营性的农村信息服务站进行排查摸底,并登记造册。要强化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1月30日)

  1.经营性农村信息服务站的经营者要依据审批要求,向文化、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提交设立网吧的申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规定标准和流程依法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对经营性农村信息服务站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网吧设立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要予以取缔。对拒不提交网吧申请,又不履行公益性农村信息服务站职能的,要切断电信信号,予以关闭。

  3.对继续开办公益性农村信息服务站的,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长府发〔2010〕5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依据治理整顿的要求,对治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届时,市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长春市治理整顿经营性农村信息服务站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郑文芝担任,副组长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文化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负责人,成员单位包括文化、农委、工商、公安、消防支队、科技、工信等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具体负责清理整顿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提高认识,严格执法监督。治理整顿经营性农村信息服务站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青少年身心健康,要站在构建和谐长春的高度,提高对这次清理整顿工作的认识。

  (三)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在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中,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执法犯法、失职渎职人员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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