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
(石政发〔2010〕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积极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发展壮大劳务经济,是建设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民生、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意见》(冀发〔2010〕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劳务经济摆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位置,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坚持市场就业与政府促进相结合、开发就业与劳务输出相结合、扩大就业与提高素质相结合、强化服务与体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城镇化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相协调,走出一条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路子。
(二)目标任务。逐步健全完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五个体系”,即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工作和组织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体系;城乡统一、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市场引导、政府促进、社会参与的培训体系;覆盖面广、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到2015年底,全市转移农村劳动力达到223万人,比2009年底增加90万人。其中,就地就近和市内转移就业60万人,劳务输出30万人。农村劳务收入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5%以上。
二、多渠道多层次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三)拓展农村就业空间。坚持“突出特色、做强畜牧、提高菜果”的发展方向,加快实施新一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大力发展牛奶、肉类、粮油、蔬菜、果品五大加工业,推进农业产加销一体化。依托区位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加快县域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要发展农村服务业,因地制宜地发展各类综合性和专业性商品批发市场,加快农村金融、农林牧渔、综合技术等服务体系建设,合理开发旅游等特色资源。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通过以上措施,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