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09年度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表奖决定
(宽政发〔2010〕10号)
宽甸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联社:
2009年,是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一年,宽甸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联社能够认真执行国家货币信贷政策,贯彻落实《关于宽甸满族自治县金融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坚持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积极筹措资金,积极支持县内重点项目、产业园区建设,不断满足中小企业及“三农”发展的资金需求。截止十二月末,各项贷款余额149106万元,较上年末增长44%。其中产业园区建设和重点企业贷款增加30430万元,林权抵押贷款增加3773万元。为我县2009年经济稳定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宽甸满族自治县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奖励实施细则》各项考核,你行综合指标排名获得2009年度金融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第二名。经县政府‘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考核,授予你行为“2009年度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奖励。奖金总额为人民币7万元整,具体奖励办法按照《宽甸满族自治县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奖励实施细则》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