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新闻发布工作,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水平和质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大局,充分认识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意义
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塑造政府良好形象、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培育服务型政务环境的内在需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采取各种新闻发布形式,依法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为社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
二、规范管理,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新闻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以及接受记者采访等形式。新闻发布会应做到时间适度、主题集中,新闻发布稿的起草和发送、新闻发布口径的确定、新闻发布会的程序和仪式要体现新闻发布会的特点,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1500字,新闻发布会一般不超过60分钟。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活动、重大成就、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的新闻信息,经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主持发布。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涉及全市性的重要经济、社会问题和热点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和公众安全的疫情、灾情及较大突发事件,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市委宣传部批准后,可邀请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新闻发言人发布,或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持并发布。市政府部门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计划应于每年年初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