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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9]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樊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襄樊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8]6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扶持创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9]20号)和襄樊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全民创业的意见(试行)》(襄发[2008]16号)的要求,制定襄樊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落实创业政策,改善创业环境,拓宽创业渠道,强化创业服务,激发创业热情,提升创业能力,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扶持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二、目标任务

  用两年时间完成如下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1、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创业服务网络和以就业训练中心为主导、各类院校为补充的创业培训网络。

  2、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2009年帮助4000名城乡劳动者实现创业,并带动1.6万人就业;2010年帮助5000名城乡劳动者实现创业,并带动2万人就业。

  3、提升全市创业指数:到2010年,全市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0%,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达到25%以上,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达到75%以上,创业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达到90%以上,创业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

  4、保持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每年市区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保持在1000万元以上,县市(含襄阳区)保持在200万元以上。

  5、加快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2009至2010年,市区和县市(含襄阳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累计分别达到5000万元、600万元和10000万元、1000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襄樊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劳动保障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劳动保障、经贸、财政、工商、税务、人民银行、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

  2、建立创建工作制度。为了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情况定期通报、督办检查等工作制度。

  3、完善工作考核体系。将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相关工作指标纳入就业统计制度,从2009年起,市政府对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下达工作任务,按年度进行考核,并实行工作奖惩。

  (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完善财政投入、金融支持、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工商登记、税费减免、高新技术产业、创业场所及用地、创业者配偶子女户籍及其子女教育、各类创业者的相关待遇等扶持政策,为创业者创业提供良好条件、搭好服务平台、营造宽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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