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9]87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襄樊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襄樊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完善和理顺城管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省政府把我市列为全省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试点。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认真总结我市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经验的基础上,集中人力和精力,进一步理顺体制,健全机制,规范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力求出经验、出效率、出成果,促进城管执法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以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襄发[2003]2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市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细则(试行)通知》(襄樊政办发[2003]72号)、市政府《关于深化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襄樊政办发[2004]101号)文件为基础,对现行城管体制进行调研、总结、完善;
(二)制定襄樊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三)根据批准的实施意见,核定城管执法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职能;
(四)总结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上报省政府。
三、实施步骤
实施工作从今年10月中旬开始,到11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1月10日前)。市政府组建专班对城管队伍现状调查摸底,登记造册,起草调查报告;根据调研情况,拟定襄樊市市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审批阶段(11月20日前)。将《意见》上报市编委会审定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三)实施阶段(11月30日前)。按照《意见》核定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机构职能,全面部署,正式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