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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关于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通知

 
  说明:1、停放服务收费以半小时为计时单位,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
  2、上述收费标准适用于车辆停放第一天(按24小时计)。
  3、车型分类按机动车登记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车型分类说明见附件3。

  附件2
  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自第二天起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计价单位


同一车辆连续停放
第二天


同一车辆连续停放
第三天


同一车辆连续停放
第四天


同一车辆连续停放
第五天


同一车辆连续停放
第六天


同一车辆连续停放
第七天

 



第二天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元/天)

连续停放两天累计收费额
(元/两天)

第三天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元/天)

连续停放三天累计收费额
(元/三天)

第四天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元/天)

连续停放四天累计收费额
(元/四天)

第五天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元/天)

连续停放五天累计收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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