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几点要求
(一)各市(区)农业局要高度重视这次调研活动,认真部署安排,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调查,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建议的书面材料,并认真组织填报有关调查表格,确保所填内容实事求是,于9月17日之前以镇(街道)为单位,由各市(区)统一报送市农委经管处。
(二)各调研组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纪律,必须做到进村入户,听实话、查实情、摸实况。
(三)各调研组要将调研情况于9月2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
附件一、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调研提纲
附件二、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调查表(略)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二O一O年九月三日
附件1:
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调研提纲
一、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情况
辖区内镇(街道)数、村(居委会)总数、人口总数、农户总数、劳动力总数、耕地总面积,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总面积、承包农户总数。
二、第二轮土地延包情况
1、完成二轮土地延包的村数、涉及农户数、耕地面积。其中:
(1)延长承包期30年的村数、涉及农户数、耕地面积;
(2)承包期不足30年的村数、涉及农户数、耕地面积。
2、没有按规定开展第二轮土地延包的村数,涉及的镇(街道)数、农户数、耕地面积。
3、没有开展二轮延包的主要原因,其中:
(1)因村两委班子问题涉及的村数;
(2)列入城镇规划区,人均耕地不足0.3亩涉及的村数;
(3)因土地征占用,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涉及的村数。
这部分村庄(居委会)的耕地采取的主要经营形式,其中:
(1)一轮承包到期后,维持原承包关系,但没有规定承包期限和签订承包合同的村数;
(2)由企业、大户承包经营的村数;
(3)农民入股,合作社经营的村数。
4、已开展二轮延包的村庄中,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村数,承包期内采取定期小调整的村数,其中:3年调整一次的村数,5年调整一次的村数。调整的主要原因。
三、“两田制”调整情况
1、《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实行“两田制”的总村数,涉及的耕地总面积、农户总数;
2、已按照政策法律规定完成了“两田制”调整的村数、涉及农户数、耕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