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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农委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调研的通知

  四、几点要求
  (一)各市(区)农业局要高度重视这次调研活动,认真部署安排,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调查,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建议的书面材料,并认真组织填报有关调查表格,确保所填内容实事求是,于9月17日之前以镇(街道)为单位,由各市(区)统一报送市农委经管处。
  (二)各调研组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纪律,必须做到进村入户,听实话、查实情、摸实况。
  (三)各调研组要将调研情况于9月2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

  附件一、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调研提纲
  附件二、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调查表(略)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二O一O年九月三日

  附件1:
  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调研提纲

  一、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情况
  辖区内镇(街道)数、村(居委会)总数、人口总数、农户总数、劳动力总数、耕地总面积,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总面积、承包农户总数。
  二、第二轮土地延包情况
  1、完成二轮土地延包的村数、涉及农户数、耕地面积。其中:
  (1)延长承包期30年的村数、涉及农户数、耕地面积;
  (2)承包期不足30年的村数、涉及农户数、耕地面积。
  2、没有按规定开展第二轮土地延包的村数,涉及的镇(街道)数、农户数、耕地面积。
  3、没有开展二轮延包的主要原因,其中:
  (1)因村两委班子问题涉及的村数;
  (2)列入城镇规划区,人均耕地不足0.3亩涉及的村数;
  (3)因土地征占用,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涉及的村数。
  这部分村庄(居委会)的耕地采取的主要经营形式,其中:
  (1)一轮承包到期后,维持原承包关系,但没有规定承包期限和签订承包合同的村数;
  (2)由企业、大户承包经营的村数;
  (3)农民入股,合作社经营的村数。
  4、已开展二轮延包的村庄中,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村数,承包期内采取定期小调整的村数,其中:3年调整一次的村数,5年调整一次的村数。调整的主要原因。
  三、“两田制”调整情况
  1、《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实行“两田制”的总村数,涉及的耕地总面积、农户总数;
  2、已按照政策法律规定完成了“两田制”调整的村数、涉及农户数、耕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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