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农委关于做好夏玉米高产创建项目测产验收和总结工作的通知
(青农委发[2010]70号)
各市农业局:
为科学评价2010年我市夏玉米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成效,根据农业部的要求,确定开展项目产量验收和总结工作。验收和总结将参照2010年《山东省玉米高产创建暨玉米“一增四改”高产栽培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产量验收办法(试行)》,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产量验收工作
承担高产创建项目市要按照《山东省玉米高产创建暨玉米“一增四改”高产栽培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产量验收办法(试行)》(见附件)要求,认真做好十亩、百亩、千亩、万亩示范片初测和十亩攻关田实收准备工作,莱西市组织整建制高产创建示范镇初测工作。并将初测结果、收获时间于9月18日前报青岛市农委种植业管理处和市农技站,汇总后统一报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省农业厅将根据项目区预产水平等情况适时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我市对项目区进行验收。
二、做好总结工作
各项目市要认真做好档案整理和总结工作。档案整理内容主要包括:
(一)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示范方地点、范围和分布示意图、标识牌,涉及乡镇、村组、农户的基本情况;
(二)农事操作档案;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通知、影像资料等;
(四)有关项目培训、宣传报道资料等。
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任务的落实与完成情况、涉及面积与农户数、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效果及经验体会等。技术总结包括:示范方选用的品种、十亩高产攻关田采取的技术措施及不同产量指标形成的技术操作规程等。
总结材料及相关资料于10月18日前分别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报青岛市农委种植业管理处和市农技站。
三、加强组织领导
玉米高产创建项目产量验收与总结工作,涉及面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项目市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产量验收和总结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玉米高产创建暨玉米“一增四改”高产栽培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产量验收办法(试行)
2.玉米十亩高产攻关田初测产量调查表(略)
3.玉米百亩高产示范方初测产量调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