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不断优化完善对外开放软硬环境,打造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二十)营造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规范行政行为。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政务对接,健全区、市、县、乡(镇)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和绿色审批通道。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为经营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引导各类中介服务组织,规范中介服务市场。完善效能目标考核和外商投诉求助处理机制,严格控制和减少各种检查,推行行政执法机构联合检查,依法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简化收费程序,每年对收费项目进行核定,及时向社会公示。
(二十一)营造高效良好的政务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全力推进“大通关”,海关、检验检疫、机场、运输、银行、外汇管理、税务、外经贸等有关部门要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口岸作业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及水平,加快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尽快实现联动互动。不断完善关贸、税贸、银贸、财贸等协作机制,丰富协作内容,拓宽协作领域。公安部门要在国内外投资者出入境、以及区内人员出访交流护照管理、国内投资者户籍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大程度的便利。
(二十二)营造才尽其用的人才环境。创新各类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营造人才“出得来、引得进、留得住、用得上”的环境和氛围。加快引进和培养高水平、多语种的翻译人才队伍,高素质、专业化的招商人才队伍,高层次、外向型的金融、法律、国际贸易的跨国经营人才队伍。积极鼓励阿语人才来宁投资创业,将引进的高层次阿语人才纳入自治区“百人计划”。加快留学生创业园建设,吸引更多海外留学人员来宁夏创业。
(二十三)营造良好宽松的舆论环境。统一制订对外宣传规划,利用各种传媒、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和塑造宁夏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的新形象。高水平制作外宣精品,突出抓好内陆开放型经济重点工作的整体宣传推介。充分发挥网络在对外宣传上的重要作用,组织国内外有影响的媒体记者对宁夏进行专题采访和宣传报道,提高宁夏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八、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保障力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要履行好内陆开放工作综合协调和监督职能,并将全区开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主动出击,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共同推动内陆开放型经济加快发展。各级党政机关、公立非营利机构和人民团体,要切实增强开放意识,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开放能力,制定和实施本地、本单位扩大开放的目标与措施。自治区要把各地各部门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成效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加大工作推动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