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的意见
(宁政发[2010]10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29号),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内陆开放型经济新格局,促进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预期目标
(一)重大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我区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为构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基础。但和东部沿海发达省区相比,我区具有区域优势特色的开放格局尚未形成,外贸、外资、外经规模较小,开放型经济带动作用不强,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区跨越式发展进程。当前,世界经济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国内经济正在进行重大调整,区域经济竞争日趋激烈,资源禀赋型的发展模式正在受到严重挑战。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拓宽发展空间,抢占市场制高点,已成为西部各省(区)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抢抓新机遇、创造新优势的战略切人点。宁夏地处祖国西北内陆,是我国唯一的回族自治区,既有矿产富集、便于开发的资源优势,又有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政治优势;既有区位独特、连接周边的地缘优势,又有回族聚居、文化独特的人文优势。在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发挥优势,抢抓机遇,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内陆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特别是加强与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地区的经贸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是我区不断完善对外开放格局、拓展更大发展空间的战略选择,是充分利用“两种资源”、加快推进各项开发建设事业的现实需要,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促进我区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大作出了深化沿海开放、加快内陆开放、提升沿边开放的重要战略部署,《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宁夏要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并指出宁夏具有与阿拉伯国家开放合作的独特优势,这为我们进一步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指明了方向。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创新,把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扎实推进,为开创我区跨越式发展新局面注入更加强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