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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注:服务月期间,各单位请于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周表格电子版报送至yajie8798@126.com。区县以本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统一申报。

  附件2:
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
岗位信息发布工作活动方案

  关于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期间开展毕业生就业岗位信息发布工作,现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导,市人才服务中心牵头承办信息征集、整理、发布以及系统维护、安全防范等工作,市属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协助推进此项工作,按照“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信息查询系统”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二)工作内容和程序
  1.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于9月3日(周五)、9月27日(周一)18:00前,按照统一格式收集和编辑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甄别,删除无效和重复信息后,通过网络发送给市人才服务中心。
  2.市人才服务中心对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整理,删除无效和重复信息,整理形成统一的岗位信息数据库于9月10日、10月10日发布。
  3.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利用“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信息查询系统”版块同步发布岗位信息,供社会公开检索和查询。
  二、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完善工作流程,规范信息采集标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信息采集和发布及时、有效。
  (二)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挖掘和调动本机构业务范围内各用人单位的岗位资源,拓宽就业信息的采集范围。要针对高校毕业生群体的特点,开发适宜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增强信息采集发布工作的针对性。
  (三)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大信息监管力度,切实做好信息的甄别和筛选工作,杜绝出现以招聘为名实施诈骗的行为,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四)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和沟通,确保用人单位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要及时查看高校毕业生投递的简历。
  联系人:凌云、刘雅杰
  联系电话:(01)64521212
  联系邮箱:yajie8798@126.com

  附件3:
关于在全市开展职业指导进校园
活动的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0〕123号)精神,结合北京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总体安排,进一步推进全市职业指导工作水平,加强职业指导师队伍建设,更好地为高校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开展“职业指导进校园”活动。现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高校毕业生开展全方位、全程式的职业指导活动,帮助大学生尽早对人力资源市场、专业、职业有感性认识,提升求职能力,成功地走向社会,有力地推动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实现“四个一”的工作目标,即:建立一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高等院校密切合作的职业指导工作模式;打造一支高水平的职业指导专家队伍;形成一系列高质量的职业指导活动精品(服务方式、教材等);帮助学生树立一种正确的求职就业理念。
  二、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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