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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建党纪[2010]8号)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O一O年九月六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纪委《关于印发<省直有关部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纪发[2010]20号)为指导,推动我厅规范权力运行各项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执行力。
  二、监督检查范围及时间
  (一)监督检查范围。城建处、房产处、建管处、设计处、规划处、保障处、法规处、执法局、受理中心、质量站、安全站、招投标总站、造价管理总站。
  (二)监督检查时间。9月20日至30日。
  三、监督检查内容及方法
  (一)检查内容
  主要查看了解制度流程图上墙情况,行权轨迹档案,要件补正是否一次性告知,AB角和处务会记录,公开情况,专家评审情况,以及配套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二)检查方法。由检查组对今年以来各处室各单位的行权事项实行随机抽取,抽取数量为受理总数的10%,最多不超过10件,少于10件的按实际数量检查。每件分值为100分,采取扣分制,最后取平均值,量化考核各受检处室单位制度执行情况。1-7项分值分别为10分,第8项分值为30分。1、制度流程图未上墙的扣10分。2、行权轨迹档案填写不工整、不规范的扣10分。3、要件补正未实行一次性告知的,扣10分。通过与服务对象进行电话了解发现未实行一次性告知的,扣10分。10分扣完为止。4、未实行AB角制度的,扣10分。5、无处务会记录的扣10分。有处务会记录但要素不全,不符合处务会制度要求的扣5分。6、需要专家评审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评审的,扣10分。需要实地调查而未按规定进行实地调查的,扣10分。10分扣完为止。7、应当公示、公告未进行公示、公告的,少一项扣5分,少两项扣10分;公示或公告时间少于7个工作日的扣5分。公示、公告内容过于简单,社会不能实现正常监督的,扣5分。10分扣完为止。8、行政审批超时限的,扣30分。通过书面审查未发现超时限,但通过与服务对象进行电话了解发现超时限的,扣30分。30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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