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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等乳品检测标准开展资质认定变更和扩项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等乳品检测标准开展资质认定变更和扩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实验室: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4789.1-2010)等66个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已于近期发布,自2010年6月1日起陆续施行;由于此次标准变更涉及范围广、数量多、时间紧迫且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认监委、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已组织专家对相关标准进行了研究,制定了相应标准的资质认定能力确认程序。各有关实验室可采取直接确认、文件审查确认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见附件)。现就有关标准变更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于附件中规定以文件审查方式确认变更的标准,实验室在提交变更申请的同时还应提交如下资料:

  1.实验室标准变更内容的识别记录;

  2.对变更内容所作的技术确认记录;

  3.针对变更内容所作的检测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

  二、标准变更需现场确认的按照申请扩项程序进行。

  三、凡通过直接确认和文件审查方式办理本次标准变更的,评审组应当在下一次的监督评审或复评审时予以关注,选择部分项目进行现场试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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