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参展单位。在自愿参展的前提下,由各市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参展,要求首次参展单位占参展单位总数的10%以上。
(三)展销费用。参展单位的布展、运输、食宿等费用自行解决。展位费由参展单位承担一部分,其中对首次参展单位再给予30%的优惠。参展农产品及运输在省内可享受浙政办发〔2001〕36号文件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四)组织领导。本届农展会和农博会相互衔接,统一部署落实。省农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展会运作机制,认真落实安全、便民等各项措施,加强对参展单位的信息管理和跟踪服务,不断提高展会效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参展,严格把好参展产品质量关,确保农博会和农展会取得实效。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2010年浙江农业博览会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 任:葛慧君(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主任:陈龙(省政府副秘书长)
孙景淼(省农业厅厅长)
委 员:余振波(省农办副主任)
姚作汀(省发改委副主任)
邱飞章(省科技厅副厅长)
凌秋来(省公安厅副厅长)
金慧群(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良福(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冯一鹤(省农业厅副厅长)
邢最荣(省林业厅副厅长)
徐焕明(省商务厅副厅长)
叶真(省卫生厅副厅长)
陆国灏(省外办副主任)
祝贤林(省工商局副局长)
俞永跃(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肖歌(省旅游局副巡视员)
李立民(省粮食局副局长)
余长年(省侨办副主任)
夏炳荣(省经合办副主任)
周加洪(省供销社副主任)
林呈生(省台办副主任)
孙路明(杭州海关副关长)
徐日新(浙江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邵志华(省贸促会副会长)
潘忠弟(省政府驻沪办主任)
张明生(省农科院副巡视员)
廖西元(中国水稻所副所长)
鲁成银(省茶叶研究院副院长)
吴平(浙江大学副校长)
何关新(杭州市副市长)
陈炳水(宁波市副市长)
黄德康(温州市副市长)
杨建新(湖州市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