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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浙江农业博览会和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浙江农业博览会和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0〕11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宣传我省现代农业建设成果,展示展销名特优新农产品,进一步扩大农业交流与合作,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省政府同意举办2010年浙江农业博览会和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0年浙江农业博览会
  2010年浙江农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农博会)定于2010年11月26日-30日在浙江农业展览馆(杭州和平会展中心)举办。
  (一)主题和内容。本届农博会以“品质、安全、竞争力”为主题,突出推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品牌,展销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并开展贸易洽谈、优质产品评定和“杭城市民最喜爱的十大品牌农产品”评选以及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同时举办网上农博会专场,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
  (二)参展单位及规模。本届农博会展销面积约18000平方米、1000个展位。各市按每县(市、区)平均8个展位的规模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展(在参展产品外包装上印刷或粘贴“浙江农民信箱www.zjnm.cn”等标记),并以市为单位统一设计布展,突出企业和农产品品牌的展示推介,融展示、展销、洽谈为一体。同时,邀请境内外客商参观洽谈。
  (三)展销费用。本着节俭办会的原则,在保证展销效果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展会经费,重点用于公共服务等环节,努力降低展会成本。参展单位的展位费用由省统一负担,布展、运输、食宿等费用由各展团自行解决。参展农产品及运输可享受浙政办发〔2001〕36号文件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四)组织领导。本届农博会由省农业厅承办,省级各农产品行业协会和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协办。为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2010年浙江农业博览会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农博会各项工作。各市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关于2010年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
  2010年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以下简称农展会)定于2010年12月17日-20日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举办。
  (一)主题和内容。本届农展会以“展销名优产品、服务上海市民”为主题,以产品展示、展销为主要内容,突出贸易洽谈,同时开展产品推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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