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交融,与时俱进。传承苏州深厚的历史底蕴和广博的文化内涵,融合最新生态理念,有机继承、动态发展,使苏州生态市建设更具延续性、科学性和前瞻性。
三、工作目标
今年目标: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市巩固、提高国家生态市建设成果,吴江市建成国家生态市;吴中区、相城区参照国家生态县标准建设国家生态区,并通过国家考核验收;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扩大、深化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成果;平江、沧浪、金阊区坚持古城保护与新城开发有机结合,“绿色”系列创建多出精品。苏州市全面达到国家地级生态市考核标准,力争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远期目标:赋予生态市建设新的、更具苏州特色的内涵,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全面实施,生态效益明显;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环境整洁优美,生活安全舒适,生态良性循环;生态文化与传统文化兼收并蓄,生态社会成型。2020年,把苏州真正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社会文明、生态优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生态文明高度和谐统一,国际知名的现代水乡园林型生态市。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结合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完善、细化划定全市禁止开发、限制开发、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积极实施《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确保全市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在17%以上。以调高调优调强为基本取向,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和休闲旅游农业,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积极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推动高新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高新化;实施服务业新一轮跨越发展计划,加速发展以金融提升、商务服务等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加快文化旅游城市建设,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且大于40%,努力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现代高效农业为基础、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新型产业格局。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编制苏州市低碳经济发展规划。扩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成果,80%以上的省级开发区达到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要求,国家级开发区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要求,率先在全国建成国家级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群。抓好循环经济试点和清洁生产推广,继续推进与清华大学合作的7个国家级城市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及示范项目建设,全市新增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00家,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100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200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全部通过验收,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