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在武汉、襄樊、荆州等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鄂安监管危化函[2010]86号)
武汉市、襄樊市、荆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新修订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国家将对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实行安全许可制度。为提前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部门规章的制订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取部分地区进行调研,为界定实施安全许可的化工企业范围和危险化学品使用规定数量提供基础依据,并于7月底在北京组织部分地区安全监管部门的人员进行了培训。为按期做好涉及我省部分地区的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调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地区及行业范围
本次调研仅限于武汉、襄樊、荆州等三个地区。
调研涉及的行业范围主要是,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02)的2个门类共18大类的行业类别(见附件)。其他行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调研各地可自主确定。科研单位、医院、学校等不在此次调研范围之内。
二、调研方式
武汉、襄樊、荆州三地督促指导本辖区内列入调研范围内的企业直接在网络上填报有关数据,经安全监管部门逐级审核后最终提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三司。
数据填报网址为http://www.nrcc.com.cn/(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打开网址后点击网页左边的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调研系统,申请后即可进行相关数据填写。
列入调研范围内的企业应同时填写一份《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纸质文档交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三、调研步骤
(一)宣传培训阶段(8月底至9月底)。各地要及时将有关调研通知及调研辅助资料发至辖区内的相关企业。武汉市、荆州市、襄樊市安全监管局分别组织辖区内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相关人员及每个县(市、区)内的一定数量的企业代表进行统一培训,重点是明确列入调研范围的行业类别和熟练使用软件填报相关数据。
(二)数据填报阶段(10月初至11月20日)。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督促列入调研范围内的企业在网上填报相关数据,并收集企业填写的纸质调查表存档备查。每个县(市、区)应指定几名参加过统一培训的人员作为数据填报咨询服务人员,以便于相关企业就近咨询。
(三)数据审核阶段(11月21日至11月底)。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对照企业提交的纸质文档对企业上报的网络版数据进行核对,对不一致或明显有误的数据予以更正。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可对企业填报的数据进行抽样审核,对一个县(市、区)抽样审核发现三家以上企业数据有误的,应指导其辖区内的所有企业重新填报。
(四)数据上报阶段(12月10日前)。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对经过抽样审核并合格的企业数据,在网上进行批量确认后上报。
四、有关要求
此次调研工作量较大,调研的数据质量好坏会对部门规章的制订工作产生一定影响。各地要加强对此次调研工作的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实施,确保在2010年11月底前完成调研任务。有关附件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危险化学品”栏目中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
联系人:郭小涛 李茂军 027-87825461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情况调查表
填表日期:2010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省(区、市)
|
| 设区的市(州、盟)
|
| 县(市、旗)
|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传真号码
|
| 电子邮箱
|
|
机构代码
|
| 企业类型
|
| 从业人员数量
|
| 上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
|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 □有
□无
| 安全管理人员数量
|
| 取得的行政许可
|
|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情况
|
危险化学品名称
| 危险性
类别
| 设计用量(吨/年)
| 使用方式
| 工艺类型
| 设计储存能力(吨)
| 生产的产品名称
| 设计能力(吨/年)
| 行业代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