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解放路南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拆迁工作的通告
(市政告字〔2010〕20号)
解放路南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是我市2010年重点城市建设项目之一。是我市由火车站进入城区的主要交通道路,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挤,提升城市品位,推动解放路商业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对解放路南段道路进行拓宽改造,现就拓宽改造工程拆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解放路南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的拆迁范围为:北起东西五路,南至东大街,东起解放路规划道路东侧红线,西至解放路规划道路西侧红线,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及测量成果表为准。
二、解放路南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由新城区人民政府负责。对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住宅户要进行妥善安置,具体实施以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为准。
三、拆迁工作要坚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公正拆迁。拆迁工作人员违反拆迁法规、政策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及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市市政、建设、规划、国土、工商等部门和新城区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所在街道办事处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解放路南段道路拓宽工程的拆迁安置等相关工作。
五、改造范围内的被拆迁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和改善市民居住环境的需要,与拆迁人协商具体拆迁安置协议,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顺利完成搬迁。
六、拆迁改造过程中,暂停办理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等手续并停止新建、改建、扩建行为;暂停核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