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五届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有关筹备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1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由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西部其他十一省区市协办的第五届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将于2010年10月15日至18日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根据省政府通知要求,我市将组成西安市代表团参加本届博览会。为了做好我市参加本届博览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届博览会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这一历史性机遇,围绕“创意、科技、人文、多彩”的主题,坚持以优势文化资源为依托,以市场化、产业化为发展导向,创新体制、转变机制、面向市场、增加活力、立足陕西、服务陕西,全面宣传陕西文化产业优势,展示陕西文化体制改革成果,推出陕西知名文化品牌,促进招商引资,实现宣传优势、展示成就、推介项目、招商引资、洽谈交易、扩大影响、促进发展的目的,为促进文化产业的跨区域交流与合作,推动文化产业的大繁荣大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展馆设置
本届博览会的主会场设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分别设置A、B1、B2、B3、B4五个展馆,A馆为西部文化中心馆,B1为国际合作馆,B2为数字传媒馆,B3为创意文化馆,B4为文化生活馆。A馆面积16000平方米,为西部十二省市区政府组团、陕西省十一地市政府组团馆及文化产业类人才专场招聘会。B1馆面积10000平方米,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展区、西安市区县专区、国际文化产业交流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展区、台湾文创精品专区。B2馆面积10000平方米,为陕西文化体制改革成果区(八大产业集团)、广播电视报纸专区、数字动漫专区、图书出版专区。B3馆面积10000平方米,为高校个人创意专区、创意市集专区、文物复仿、文化旅游、书画艺术、非物质文化及国际民间影像节等展区。B4馆面积10000平方米,为工艺品、礼品专区。
三、参展要求
按照总体方案要求,我市将在A馆北厅预定360平方米光地展位,全面展示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整体形象。各区县需在B1馆预定光地展位,重点展示各区县优势文化资源及文化产业发展成果,展位全部采用特装设计。同时,各区县也要动员所辖重点文化企业积极参展,集中展示文化产业发展成果和文化产业项目。本届博览会展位费为A馆280元/平方米、专业馆(B1-B4)24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