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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省干线公路迎国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做好沿线单位、厂矿企业、废旧品收购点、垃圾填埋场、煤炭集散场等道口卫生保洁工作。公路沿线厂矿企业、废旧品收购点、垃圾填埋场、煤炭集散场等单位要主动承担门前卫生保洁工作,各区县政府要加强源头管理,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整治垃圾、废旧品沿路遗漏和抛撒等问题。
  (六)齐抓共管,做好沿线绿化管护工作。各区县政府和公路部门要抓住植树造林的有利时机,采取栽植树木、花草等措施对宜林路段进行绿化美化。过村镇路段,在公路路肩外因地制宜的采用栽植绿篱、修建花坛等办法进行隔离。落实绿化管护责任,营造良好的交通生态环境。
  (七)做好公路交叉口和招呼站硬化工作。各区县交通管理部门要对与干线公路搭接的乡村公路交叉口和客运招呼站场地进行硬化,道路交叉口硬化长度应不少于30米。由公路管理部门在公路交叉口设置适当的安全保障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四、职责分工
  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交通局负责,各区县政府按照属地治理的原则进行综合整治。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交通局:负责对国省干线公路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的病害进行治理,完善公路安保和交通标志等设施,负责组织交通执法队伍打击侵占、破坏路产,侵犯路权等不法行为,从源头治理车辆沿路抛撒、公路两侧倾倒垃圾等污染公路环境的行为。
  (二)区县政府:统一领导本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整治方案,协调相关部门联勤联动,相互配合,组织公路沿线各乡镇、单位、村委会开展工作,清理公路路界,整顿侵占路面摆摊设点、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保证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各种堆积物,拆除填埋公路边沟修筑的农耕小路,设置远离公路的垃圾集中倾倒点,保证过村镇路段路容干净整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省干线公路迎国检工作是今年全市交通工作的一件大事,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是迎国检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城建、市容、工商、水务、交通、公安、新农办等部门及沿线乡镇政府,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好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各区县要围绕整治工作内容,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采取设置宣传站、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教育培养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建立路地共建、责任共担的公路管养长效机制,把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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