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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负责做好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除治工作。
  2.3.7 市卫生局职责
  负责承担现场伤员救护、转运以及指定医院救治等项工作。
  2.3.8 西安警备区职责
  联系部队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的信息通报和预防除治工作,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4 应急处置专家组及职责
  人员组成:由森林昆虫、森林病理、野生动物、植物学以及灾害防治、检疫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专家组职责:为西安市中长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规划、灾害防控体系的建设与管理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对灾害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办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发生重大灾害事件时,向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提供科学而有效的决策咨询方案。
  2.5 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成立由灾害发生地区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领导任指挥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现场指挥部,立即开展现场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灾情发展和灾害等级变化,及时调整现场指挥部成员级别。必要时由市指挥部领导担任现场总指挥,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实施灾害发生地现场防控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供各种保障和支援;向上级指挥部及时反映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落实上级指挥部的决定;处置现场其它事宜。
  3.监测与预警
 
 3.1 灾情监测与报告
  3.1.1 监测区域
  根据我市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及其所处的自然环境和区域,将具有特殊重要的社会、生态和文化等价值的区域(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等)列为重点预防区,其余为一般预防区;将人流、物流频繁,林业有害生物容易传播的较敏感地域及场所如木材、苗木、花卉交易市场和集散地等列为重点监控区范围,实行分类施策。
  重点预防区:秦岭林区;森林生态环境脆弱地区;骊山、秦陵等重要风景名胜区;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部队辖区内森林。
  重点监控区:城市公园、绿化用地、苗圃、隔离试种苗圃;苗木、花卉交易市场;交通干线防护林、采种基地、母树林;木材加工、销售场所;厂矿企业、农电建设改造工地及周围地区;已发生松材线虫病疑似病例的区县;其它人为活动频繁地区,市边境重点县的国道经过地及与两市相临的区域。
  3.1.2 信息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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