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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建立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农业部门要加强重点防控区域农田重金属和农产品的抽样检测,全面掌握污染动态情况;划分种植功能区,实施农产品产地安全分级管理。严格控制在食品及饲料中添加含重金属的添加剂。
  四、加大资金和法规、政策支持力度
  (一)市、区县财政应加大对防控区域及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的治理、土地修复、重点防控行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奖励、环境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资金投入。
  (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我省逐步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有毒有害气体和化学品环境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治以及污染损害纠纷调处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开展和完善重金属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及损害赔偿工作。
  (三)探索土地用途调整。农业部门要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周边土地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对污染严重短期内又难以治理的农用土地,不得种植食用农作物。国土部门要及时调整土地用途。对涉及的耕地和基本农田,按照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要求补充补划。
  五、加强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和宣传教育
  (一)加大科研研发力度。由科技部门牵头会同环保和安监等部门,开展污染防治技术综合利用、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等方面的研究。
  (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根据国家《重金属污染治理先进实用技术目录》,提高重金属企业污染治理水平,鼓励发展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和设备。鼓励重金属排放企业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和设施运营。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组织编写重金属污染危害科普宣传资料,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宣传重金属危害、预防、控制、治疗和愈后防护等方面的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注意把握舆论导向,维护好社会稳定。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西安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钱引安 副市长
  副组长:焦维发 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亚民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王新法 市发改委副主任
  问向荣 市科技局副局长
  安文中 市工信委副主任
  马 玲 市监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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