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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3)职业病病人保障方面。

  职业病患者治疗和妥善安置率达到100%.

  (4)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方面。

  建立与职责任务相适应、规模适度的职业病防治网络,基本职业卫生服务逐步覆盖到社区、乡镇。各地级以上市建立较完善的职业病诊断服务体系,各县(市、区)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职业健康检查服务体系。化学中毒和核辐射的医疗救治能力得到加强,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各地要把职业病防治机构纳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行规划建设,设置规模、功能与当地防治工作需求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加强防治机构基础设施和防治队伍建设,提高职业病防治人员待遇,强化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培养,提高职业卫生技术队伍素质。鼓励和发展社会中介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建立健全重点职业病危害监测哨点网络、中毒控制与医疗救援网络和职业病防治信息体系,提高职业中毒预警和医疗应急救援能力。2015年前,珠江三角洲地区全面推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

  (二)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严格用人单位及其责任人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责任,督促用人单位淘汰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依法落实控制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制度,强化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工作,配置职业病防护设施,严格执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障职业病患者合法权益。

  (三)强化职业卫生监管。

  加强职业病防治状况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全省职业病危害情况。开展职业病危害登记,落实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全面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审查制度。加强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专业监督检查装备,强化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探索建立重大职业病危害企业“黑名单”制度。

  (四)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的研究。

  推行“科技防危”战略,制订实施职业病防治技术发展规划。加快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机构和队伍建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职业病防治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将职业病防治中亟待解决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列入科技攻关项目,鼓励开展职业健康促进、风险评估等职业病干预措施研究。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科技示范、职业病防治学科建设、专业人才培养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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